本文是学习GB-T 28859-2012 电子元器件用环氧粉末包封料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元器件用环氧粉末包封料(以下简称包封料)的分类、技术要求、检验规则、检验
方法、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及贮存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陶瓷电容器、压敏电阻器、薄膜电容器、电阻网络、热敏电阻器等电子元器件流化床包
封用环氧粉末包封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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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034—2008 塑料 吸水性的测定
GB/T 1408.1—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:工频下试验
GB/T 1409—2006
测量电气绝缘材料在工频、音频、高频(包括米波波长在内)下电容率和介质损
耗因数的推荐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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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411—2008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(邵氏硬度)
GB/T 4722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层压板试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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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平与垂直火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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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8858—2012 电子元器件用酚醛包封料
GB/T 28860—2012 环氧粉末包封料胶化时间测定方法
GB/T 28861—2012 环氧粉末包封料熔融流动性试验方法
GB/T 28862—2012 环氧粉末包封料试样加工方法
IPC-TM-650 试验方法手册
环氧粉末包封料按照其固化条件不同进行分类,型号和标称固化条件见表1。
GB/T 28859—2012
表 1 包封料的型号及标称固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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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氧包封料是由环氧树脂、固化剂、促进剂、阻燃剂、填料、颜料等助剂经混合、挤出、粉碎、筛选而成
的热熔型粉末状材料。
包封料所用材料(环氧树脂、固化剂、促进剂、阻燃剂、填料、颜料等)应符合相关标准。
粉末的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。
表 2 粉末的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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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8859—2012
固化物的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。
表 3 固化物的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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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MHz损耗因数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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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正常视力或矫正为1.0/1.0以上的视力目检。
粒度按附录 A 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方法(如 GB/T 21782.1—2008)进行试验。
GB/T 28859—2012
5.1.3 软化点[科夫尔(Kofler)热板法]
5.1.3.1 设备
热板,Kofler热板或功能相似的热板,其特点是加热时其一边至另一边存在温度梯度,
一般从室温
至200℃,热板装有指示各点温度的温标,该温标可用已知熔点的材料或热电偶测温仪来校正。
5.1.3.2 试验步骤
加热至少40
min,使热板温度达到平衡(即达到要求的温度梯度)。选择一种接近待测材料软化点
的已知熔点的材料或用热电偶测温仪来校验温标的指示值。
把适量的粉末试样涂布在热板上,使其呈薄而狭长的粉末带,带长约跨20℃温差区间,使预期的软
化点在该温度范围中心点附近。约1 min
后,把未融化的粉末从高温侧向低温侧刷去。然后,将指针调
到刚呈现出融化粉末痕迹的位置,此温度点即为软化点。测量三次。
5.1.3.3 结果
用三次测定值的中间值作为结果,也报告另外两个值。
胶化时间按 GB/T 28860—2012 进行试验。
表观密度按GB/T 1636—2008 进行试验。
倾斜流动性按 GB/T 28861—2012 中7.1进行试验。
水平流动性按GB/T 28861—2012 中7.2.2进行试验。
挥发物含量按 GB/T 28858—2012 中5.2进行试验。
在15℃~35℃,相对湿度45%~75%环境下包封5只φ(5~15)mm×(1~2)mm
元件,将包封并
固化的元件浸入23℃±5℃丙酮,30 min 后目检。
按 GB/T 28862—2012 制备3个中(50±0.2)mm×(2±0.1)mm 的试样,按 GB/T
1409—2006 中
5.1.1.3 规定的金属箔制作电极,用谐振法进行试验。
按GB/T 28862—2012 制备3个尺寸为(75±0.3)mm×(50±0.2)mm×(2±0.1)mm
的试样,用
锥形插销电极,按GB/T 10064—2006 进行试验。
GB/T 28859—2012
按GB/T 28862—2012 制备3个φ(100±0.3)mm×(0.6±0.1)mm 的试样,按 GB/T 4722
或
GB/T 1408.1—2006 (采用不等直径电极,以500V/s
的速率升压)进行检验。仲裁时,按GB/T 1408.1—
2006(采用不等直径电极,以500 V/s 的速率升压)进行试验。
用GB/T
28862—2012制备适当尺寸的固化样品,加工2个(6.5±0.2)mm×(6.5±0.2)mm×
(2±0.1)mm 的试样,按IPC-TM-650 中2.4.24进行试验。
按GB/T 28862—2012制备3个φ(50±0.2)mm×(2±0.1)mm 的试样,按 GB/T
1034—2008 中
方法1进行试验。
按 GB/T 28862—2012 制备10个(125±0.5)mm×(13±0.2)mm×(2.0±0.1)mm
的试样,按
GB/T 5169.16—2008 中第9章进行试验。
用 GB/T 28862—2012
制备适当尺寸的固化样品,切割2个(6.5±0.2)mm×(6.5±0.2)mm×
(2±0.1)mm 的试样,按GB/T 4722进行试验。
除非另有规定,在15℃~35℃,相对湿度45%~75%环境下,包封10个约φ20
mm×(1~2)mm
的元件,将包封元件固化后进行温度冲击试验。具体操作如下:将包封元件置于规定温度(一55℃)的
低温箱或浴槽,0.5 h 后取出,在1 min
内放入规定温度(125℃/85℃)的高温箱中0.5 h,以上为一个
周期温度冲击试验。每次试验后目检涂层是否出现开裂。
HR100:
-55-3℃ ←→ 85+8℃
0.5 h ≤1 min 0.5 h
HR150
-55-3℃ ←→ 125+;℃
0.5 h ≤1 min 0.5 h
5.2.10 硬 度
按GB/T 28862—2012 制备4块φ(50±0 .2)mm×(2±0.1)mm
的试样,将试样叠合至厚度
4 mm,按 GB/T 2411—2008进行试验。
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两类:
GB/T 28859—2012
a) 鉴定检验;
b) 质量一致性检验。
鉴定检验项目按表4的规定。
鉴定检验样本应由制造厂正常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,申请鉴定的产品型号中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
除非另有规定,每种型号的产品应进行一次鉴定检验。
若有一项不合格,则判定鉴定检验不合格。
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 A 组检验、C 组检验、D 组检验。 A
组检验为产品的交货检验,C 组检验为周 期检验,D
组检验仅用于材料特性描述,在产品设计定型或有要求时检验。除非另有规定,质量一致性
检验项目、检验要求及检验频度按表4规定。
同一配方,同批材料,相同设备,在相同工艺下一次生产或连续生产,
一次提交检验的产品为一个
检验批,每批不大于2000 kg。
6.3.3.1 检验项目
A 组检验项目按表4的规定。
6.3.3.2 抽样
A
组检验抽样按照表5的规定。样件应从每个检验批总包装件中随机选取,用取样器,从所选每一
样件的中心部位各取一份样品,混合均匀。采用分样器把大样用四分法进行缩分,取不少于2
kg 或各
项试验所需试样总量3倍的样品。
GB/T 28859—2012
表 4 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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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5 A 组检验抽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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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8859—2012
6.3.3.3 判定规则
有一项不合格,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。
6.3.4.1 检验项目
C 组检验项目及检验频度按表4的规定。
6.3.4.2 抽样方案
从已通过A 组检验的批中抽取,取样量不少于1 kg。
6.3.4.3 判定规则
C 组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3.4.4 不合格批的处理
若样本未通过C
组检验,供方应立即停止该周期内生产产品的交付,应根据不合格原因,采取适当
的纠正措施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。复验批与正常批应有明显的隔离和标志。若复验批检验项目依
然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不合格。供方有责任就此问题通知使用方,已经出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
解决。
除非另有规定,包封料应先装入聚乙烯塑料袋封口后,再装入纸箱或纤维桶中。最小包装件的质量
不超过20 kg。 根据用户需求,也可采用其他内包装规格及外包装形式。
产品的每个外包箱(或桶)应印制永久性标志或贴有标签。标明以下各项:
a) 制造厂名称、商标;
b) 产品名称、型号及标准编号;
c) 生产批号和日期;
d) 净重和毛重;
e) “防热”、"防潮”、"轻放"等字样;
f) 检验员印记
包封料应以原包装密封贮存于干燥、清洁的环境中。贮存条件及有效期应符合表6规定。超过贮
存期复检 A 组项目,检验合格后仍可继续使用。
GB/T 28859—2012
表6 贮存条件及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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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封料应使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运输,运输中应防止雨雪侵袭、阳光直射及机械损伤,在高温季节运
输应采取相应措施。装卸时,应小心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件。
style="width:3.1067in" />GB/T 28859—2012
(规范性附录)
粉末包封料粒度测定方法——筛分法
A. 1 原理
测定一定质量粉末试样通过规定孔径分样筛的质量,以质量分数表示。
A.2 装置和材料
A.2. 1 天平,感量0.01 g;
A.2.2 圆形分样筛(GB/T 6003. 1— 1997),80 目,325目;
A.2.3 毛刷。
A.3 试样
试样约500 g。
A.4 程序
A.4. 1 用天平称取100 g±0.5g 粉样,记作mo,
将粉样倒入试验筛,下面装上接料盘。
A.4.2
一只手持分样筛,使筛面倾斜10°~20°,左右摇动分样筛,另一只手辅助,轻拍分样筛(约
120次/min),
每拍30次,把分样筛转90°。以一分钟内粉料透过量少于粉样量的1%作为筛分终点。
A.4.3 筛分结束后,用毛刷辅助,仔细倒出筛余物,称其质量,记作mi 。
平行测定两次,两份平行测定
结果的绝对差值应小于2%,否则,应按 A.4 重新检测。
A.5 计算
按式(A. 1) 计算通过率(Rs)
style="width:2.71998in;height:0.5335in" />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A. 1)
式中:
Rs— 通过率;
mo—— 初始试样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₁—— 筛余物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A.6 结果
以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为结果,结果报告准确至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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